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的批复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该项目为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项目,符合我国天然气产业有关政策。省自然资源厅已出具关于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国土空间准入意见(湘国空准试〔2026〕1号)。
1、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怀化-衡阳段)建设对我省意义重大,可以有效破解大湘西地区天然气“孤网运行”难题,优化全省能源消费结构,支撑沿线区域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同意建设遵义-吉安天然气管道项目(怀化-衡阳段)(项目代码:-04-01-925089),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该项目建设地点为怀化市中方县、洪江市、溆浦县,邵阳市隆回县、新邵县、邵东市,衡阳市衡阳县、衡东县、衡南县。
3、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天然气管道全长413.6千米,起于中方分输站,止于衡阳联络压气站,管道设计压力10兆帕,管径1016毫米,新建站场5座(中方分输站、怀化分输压气站、邵阳联络压气站、衡阳西分输站、衡阳联络压气站),阀室16座。
4、项目总投资(含税)1280073万元,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自有资金占40%,银行贷款占60%。
5、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对外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办理招标事宜。
6、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做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详细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7、请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础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置有关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8、请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切实加强建设期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安全投产。
9、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