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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1000元次!南阳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乱象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教训十分惨痛。南阳市燃气专班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以下简称“三黑”)等乱象仍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环境,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燃气专班研究决定,对中心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三黑”乱象实行有奖举报。
3.根据瓶身显示生产日期,至目前满4年、8年但无检验标识或超过12年的。
2.在住宅、车库、地下室(偏房)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场所,进行气瓶储存、倒灌、分装及销售;
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线索材料。
3.举报前,有关部门已经发现并作出处理的“黑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4.打击“黑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现并举报的,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1.在举报受理、查处、奖金核发、资料存档等过程中,严禁泄露举报人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向被举报方透露任何与举报线索有关的内容,也不得公开议论举报内容有关事宜。
2.举报受理材料必须按要求妥善存放,不相关的人员不得翻阅;工作人员一定在确保材料不外泄的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和借阅。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市燃气专班负责核实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对于举报核实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及时立案查处。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举报时的手机号码拨号认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办理领奖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燃气专班负责解释,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实施时间视真实的情况修订或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