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燃气有限公司3处房产分别转让及沈阳市大东区东建街73号房地产转让
1、本次转让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包括19385.87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及26207.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划拨。房屋建筑物内部分别出租,最长租期至2036年9月30日,受让方受让房产后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合同期满。房地产均以现在的状况进行转让,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方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转让方及沈交所对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3、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1、房产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证,未设置他项权利,未设置居住权。意向受让方需在交纳保证金之前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该房产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可以过户,意向受让方需承担过户费用及相关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产权证工本费、契税、印花税。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方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本项目公告中所披露的内容,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公告中披露数据为参考数据,受让房产可能还存在别的瑕疵或潜在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完全接受以房产现在的状况进行交接,一旦项目成交,受让方须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主张退房,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索赔,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有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意向受让方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参与,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项目成交后,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联的费用如有欠缴,所欠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房产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立户、进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联的费用及可能会产生的滞纳金等欠交费用。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地址:沈阳市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